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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恩阳】恩阳区纪委监察局关于7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浏览:18989次发布时间:2017-06-29 分享至:

  今年以来,恩阳区持续正风肃纪,大力推进“小微腐败”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四风”和扶贫领域违纪案件。现将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恩阳区兴隆镇双石村7组组长李美前,收回本组农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用于修建组道路开支,且未向群众公布该项资金的收支情况,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恩阳区渔溪镇槐树村党支部书记熊敏、村主任桂光才、村文书何绍禹,以虚报该村贫困户种植川明参面积冒领补助资金,并从贫困户手中收回部分补助资金用于村级事务开支, 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恩阳区文治街道青堡村原村主任樊安虎,编造虚假材料,冒报政府占用其父母土地,骗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12年12月,樊安虎坐收坐支该村集体收入并用于村组道路整治开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关公镇九龙村原党支部书记廖新春,在发放该村农村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从相关农户手中收回该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恩阳区茶坝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曹斌,违规为茶坝镇中心小学班子成员发放“班主任津补贴”、“通讯费”等各项津补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恩阳区就业局财务股长何琳,按照该局会议安排在采购端午节、中秋节工会会员慰问品时,擅自违反相关规定用工会经费为该局职工购买商业预付卡,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恩阳区就业局工会主席李海,在获悉该局财务股长何琳违反规定擅自使用工会经费为该局职工购买商业预付卡的情况后,未予以制止,也未及时整改,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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