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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恩阳】中共巴中市恩阳区纪委 巴中市恩阳区监委关于1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浏览:68857次发布时间:2019-10-29 分享至:

 

  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决策部署,聚焦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通报如下。

  一、关公镇西南村党支部书记曹波、村主任李大锡、原党支部书记王启孝虚报骗取地震救灾补助资金等问题。2008年至2014年,王启孝、曹波、李大锡先后以虚报地震受灾户、自然灾害救助对象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危房改造户和产业发展规模的方式,骗取补助资金,用于该村“天兴路”硬化、葡萄产业发展、新居点建设等村级事务开支,且王启孝个人扣留群众生猪养殖奖励资金用于村级事务开支。2019年8月,王启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波、李大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万安乡柏林湾村党支部书记丁能华、村委会主任陈丽梅违规收回秦巴山区连片扶贫补助资金等问题。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丁能华、陈丽梅违规收回秦巴山区连片扶贫新居补助资金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虚报骗取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支付聚居点工程欠款。2019年8月,丁能华、陈丽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上八庙镇季台村党支部书记熊正杰、村委会主任王建军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的问题。2017年3月,熊正杰、王建军明知该村王某某、张某某不符合土坯房改造条件,仍将该两户上报为土坯房改造对象户并领取补助资金共计8000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019年9月,熊正杰、王建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尹家乡黄泥包村党支部书记邓永富、村委会主任杜霖挪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问题。2016年1月,邓永富与杜霖商议决定,将尹家乡拨付该村的部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用于环境综合整治等村集体开支。2019年9月,邓永富、杜霖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义兴镇九皇村村委会主任彭正先收受请托人“好处费”的问题。2012年至2013年,彭正先在帮助村民办理计划外生育子女上户过程中,先后3次收受请托人“好处费”共计5000元。2019年10月,彭正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还。

  六、观音井镇石城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正林挪用抗震救灾资金的问题。2009年1月,刘正林以彭某某、张某某等6户农户名义套取地震房屋受损维修加固补助资金3万元,并收回其中2.98万元用于村道路整治和村小学维修开支。2019年10月,刘正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观音井镇石城村党支部书记郑朝忠挪用民政临时救助资金等问题。2014年1月,郑朝忠以村民何某知、郑某义等人名义冒领民政临时救助资金2万元,用于支付村委会院坝硬化工程欠款。此外,郑朝忠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2019年10月,郑朝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双胜镇塔子垭村党支部书记侯明文、原党支部书记张子明违规收回地震救灾资金的问题。2008年“5.12”地震后,侯明文与张子明商议决定,按每户300元至2400元不等的标准从40户农户手中收回地震救灾补助资金58640元,用于村道路和双叉河大桥建设开支。2019年10月,侯明文、张子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玉山镇大寨社区党支部书记邓兴友、原党支部书记邓永万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4年,邓兴友与邓永万商议决定,虚报C级危房改造户骗取补助资金5.1万元,用于支付社道路硬化工程欠款。2019年10月,邓兴友、邓永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关公镇兰天村党支部书记于连吉违规推选党员精准扶贫示范项目业主等问题。2016年,于连吉违规将未发展任何产业的党员邵某阳推选为党员精准扶贫示范项目业主,并以其父亲邵某于养羊为由,拨付项目资金6.6万元。于连吉在明知该项目无收益,不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0.55万元项目资金用于给对象户分红。同时,该项目拨付未使用和未拨付的项目资金长期闲置,造成损失。2019年10月,于连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花丛镇水管站站长兼矿石村党支部书记张毅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张毅先后两次挪用该村永前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资金6万元,将5万元用于替产业发展户张某归还产业周转金,1万元用于支付堰塘维护工程款。2019年10月,张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二、义兴镇白岩洞村党支部书记苏仕富、村委会主任刘小英违规收回群众粮食直补资金等问题。2015年3月,苏仕富、赖永武(另案处理)、刘小英商议决定,安排各村民小组组长收回农户粮食直补资金共计10843元,用于缴纳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村集体开支。同时,苏仕富、刘小英还存在虚报芦笋种植面积骗取补助资金用于村组道路整治等村集体开支的问题。2019年10月,苏仕富、刘小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三、茶坝镇尖峰村党支部书记安德兵、村委会主任陈国吉挪用农业救灾款的问题。2015年2月,安德兵与陈国吉商议决定,将区农林局为该村拨付的2万元农业救灾款违规用于支付该村办公用品货款。2019年10月,安德兵、陈国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四、玉山镇团结村党支部书记邓波参与赌博的问题。2019年3月27日,邓波与他人在玉山镇某咖啡馆以打麻将的方式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10月,邓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1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抓早抓小不深入,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宗旨意识不强、纪法意识淡薄,无视党纪国法,侵害群众利益,甚至罔顾上级三令五申,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全区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高度警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当上级决策部署的带头执行者、党纪国法的忠实捍卫者和群众利益的坚定维护者,切实守初心、知敬畏、扬正气、担使命。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标中央和省市区委管党治党决策部署,深入整治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纠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或充当“保护伞”、赌博敛财以及向惠民利民项目资金“动奶酪”等问题,精准监督、逗硬执纪、从严追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为加快建成“四新恩阳”、争当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排头兵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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