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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健全行政审批监督机制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发布日期:2013-12-25来源:四川省纪委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以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按照监察部《2013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结合省政府“把 我省行政审批工作建成全国‘事项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省份之一”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机制,并以此为 着力点,不断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理顺审改工作体制,回归监督本位。2013年以前,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机构设在纪检监察机 关,纪检监察机关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单位,又是监督主体。今年6月,省纪委监察厅按照中纪委监察部要求,将行政监督职责转到“对监督者再监督”的 轨道上来。一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由原来的牵头单位变为成员单位,专门负责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工作越位、错位,避免既 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绵阳、德阳、攀枝花、眉山等市(州)纪检监察机关也参照省上模式,坚持职能转变,准确把握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的职能定 位。二是向省政府明确提出建议,在行政审批清理过程中要做到三个减少,即减少审批前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做到“不求最少,但求最好;不求最 少,但求最简;不求最少,但求最优”,重点在减少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上下功夫,防止“走形式”、“走过场”。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察厅先后4次配合省审 改办、省法制办、省政务中心等单位对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精减。目前,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已从2011年的387项减少到274项。11 月,又开始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三批进行清理会商并按相关程序报审。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明纪律,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体责任,冲破部门利益束缚,在减政放权中要动真格,不能避重就轻,放小不放大,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创新开展电子监察,扩展监督范围。督促相关部门在减少审批、下放权力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 上,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一是拓展延伸行政审批网上监察范围。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网上监察延伸工作。截止 10月底,省政务中心、21个市(州)、176个县(市、区)政务中心、3639个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已建立开通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监察厅还选取了 73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作为网上监察工作示范点。目前,监察厅正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示范点的验收工作,确保年底前有条件的县级政务中心、 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创新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工作。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的行政权力电 子监察系统,对各级各类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在流程规范、数字管理、网上运行、全程公 开的基础上,实现实时监察、全程留痕、预警纠错、分析评估和自动问责。该系统将于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

    三、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确保监督成效。一是做好行政审批办件抽查。按照年初确定在全省随机抽查100件行政审批 办件的工作目标,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现场勘验询问等方式,对审批件的办理情况、事项管理、承接下放等环节开展检查。先后在省政务中心、成都市、眉山 市、内江市等市(县)政务中心及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二是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纳入行政效能投诉范围,制定《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规范效能投诉受理范围。今年以来,各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4613 件,其中效能投诉3290件,已办结3034件,办结率达92%。10月15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在《四川行政审批改革情况调查》中反映个别市政务 服务中心存在“两集中、两到位”落实不够到位、人为设置前置条件、政务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省纪委监察厅庚即发函相关市纪委监察局,督促其对反映的内容进 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提出并落实了具体整改措施。三是加大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违反行政审批制度问题 263个,追究责任单位103个、责任人员295人。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接到某公司投诉某厅在其实施的监理资质行政审批中乱作为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高度 重视,庚即组织人员到省政务中心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该厅窗口存在未将审批事项实时登录、专家评审时间不明确等问题,督促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严肃查处并立 即着力重新规范工作流程。该公司很快拿到资质证书,并派专人到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