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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纪检监察干部责己从严才有公信

发布日期:2014-03-03来源:人民日报

    在群众眼里,纪检干部是“监督官的官”。他们监督别人,谁来监督他们?如何防止“灯下黑”?最近,中央纪委强调要创新监督制度,强化自我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有人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为何要对纪检干部从严要求?如果说干部作风是社会风气之源,那么纪检干部作风就是源中之源。纪检干部倘若在党纪面前放松约束、知纪违纪,那么执纪时就可能降低标准,或拿规矩送人情,或用监督作交易。其结果就是“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加速形成“破窗效应”。

 己身不正,焉能正人?要让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成为“铁八条”,就必须从执纪者这个源头上,严格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采取更严的标准、更狠的措施、更重的惩戒。对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曝光,将违纪人姓名、单位、职务职级、主要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公之于众,就会对纪检监察干部形成有力震慑、不敢越雷池一步。实践表明,对自己的约束从严、惩戒从重,纪检干部就会因光明磊落形成感染力,因铁面无私产生威慑力,因风清气正赢得公信力。(陈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