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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恩阳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以案明纪;正心守廉”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的通知

来源:恩阳区纪委监察局浏览:18896次发布时间:2015-04-27 分享至:

 

  各乡镇党委,登科街道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力开展正风肃纪,按照《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恩委廉办〔2015〕2号)要求,区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开展一轮“以案明纪.正心守廉”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内容

  结合宣讲单位实际,重点剖析新区成立以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推动新区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1日—5月20日。

  三、宣讲形式

  (一)组织7个宣讲团,由区纪委区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进行集中宣讲,讲稿由各宣讲团主讲人根据单位系统情况自主撰写,把准要害,突出重点。

  (二)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名义召开“以案明纪·正心守廉”警示教育宣讲会议。

  (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参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警示教育宣讲活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

  (二)各地各部门以警示宣讲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强对单位系统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宣传教育格局,确保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与宣讲团联络人联系,商定宣讲活动有关事宜。各宣讲团联络人负责整理报送宣讲信息,信息收集:刘峻志,QQ:842358491。

 

  附件:“以案明纪·正心守廉”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安排表

 

 

  中共巴中市恩阳区纪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主办:中共巴中市恩阳区纪委 巴中市恩阳区监察委 承办:巴中市恩阳区纪检监察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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