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洁恩阳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巴中市恩阳区纪检监察干部“五带头五不准”

浏览:142003次发布时间:2021-11-05 分享至:

 

  领导班子成员“五带头”

 

  一、带头读“正”书。自觉养成良好读书习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静下心、沉住气,以学提能、以学促干。

  二、带头行“正”道。坚守政治定力,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团结协作,补台不拆台。

  三、带头聚“正”能。讲真话、做实事、去繁冗,重实干、谋全局、善创新,常常“四省五问”,做到情况清、责任明、业务精。

  四、带头扬“正”气。有情怀、扬激情、反颓废,讲原则、勇担当、敢碰硬,做到刚正不阿,敢于善于斗争。

  五、带头修“正”身。做人胸怀坦荡,光明磊落;做事公平公正,心底无私;秉持公仆情怀,一心为民;严守党纪国法,树好标杆。

 

 

 

  纪检监察干部“五不准”

 

  一、不准任性胡言。以讹传讹以及散布、传播与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口无遮拦,信口开河。

  二、不准任性用权。不按纪法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他人说情打招呼。

  三、不准任性不为。滥竽充数、得过且过;效率低下,久拖不办;办文办会、调查研究、文稿草拟无质量,甚至搞应付、图交账;表态快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四、不准任性自是。无视组织纪律,不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和外出报备等制度;不服从组织安排,牢骚满腹,说三道四;不团结协作,只认自己“一亩三分地”。

  五、不准任性放纵。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清不纯。守不住底线,把不好分寸。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子女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趣低俗,沉迷享乐。

主办:中共巴中市恩阳区纪委 巴中市恩阳区监察委 承办:巴中市恩阳区纪检监察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纪委、监察委(恩阳区工业园内) 联系电话:0827-­3369223 投稿邮箱:422716464@qq.com 蜀ICP备130230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