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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9-25
1、单位的财务内审;
2、督查低保的清理工作;
3、调查核实高岸村信访村干部的问题;
4、规范信访件办理的程序;
5、准备资料迎接区级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
6、“三资”的清理工作。
明阳镇
1、安排部署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
2、强化对精准扶贫的监督工作;
3、开展了正风肃纪“阳光护民行动”问题整改工作;
4、认真传达了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安排全镇下一阶段工作;
5、正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业“三项补贴”和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顽疾”专项整治工作。
玉山镇
1、检查和督促“阳光护民行动”的整改情况;
2、完成双庙村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立案调查;
3、完成相关站所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茶坝镇
1、学习传达贯彻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2、召开茶坝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正风肃纪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
3、到有关村社开展市、区纪委批转的网上匿名举报的信访案件调查工作;
4、积极开展“阳光护民行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5、到各村督查基层纪检、村务公开、依法治理和基层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
6、积极参加重点贫困村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和对驻村第一书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观音井镇
1、继续调查有关信访举报案件;
2、继续调查店子村代收粮食直补资金;
3、完成廉政文化进机关建设;
4、开展“阳光护民行动”检查。
花丛镇
1、贯彻市区视频会议,制定花丛镇开展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学习案件检查法规并开展自查自纠;
3、学习办案安全相关文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4、对苏村坝村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
5、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填写党风廉政建设“4+X”责任清单;
6、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件资料进行查漏补缺;
7、督促各村居对“阳光护民”行动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8、在镇村干部会上开展廉政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
柳林镇
1、完成有关自办案件调查工作并移送审理;
2、学习贯彻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3、接受区纪委信访工作检查;
4、开展案件查办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进行整改;
5、传达全区正风肃纪会议精神,组织开展账务自查自纠工作。
下八庙镇
1、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传达贯彻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2、组织全镇干部学习《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及《市、区纪委关于重申国家公职人员严禁违规操办子女开学事宜纪律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并要求全镇党员干部签订了不违规操办宴席承诺书;
3、制定了持续推进“创铸树”的活动方案,并按区纪委的有关要求开展了一次防止“四气”融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4、继续整改“阳光护民行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继续对有关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6、协助区纪委就有关信访案进行调查取证。
渔溪镇
1、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工作;
2、完成廉政路桥文化建设财政评审上报工作;
3、指导推行村级事务“三权制衡”管理工作法;
4、完成“阳光护民行动”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工作;
5、开展对低保清理工作的巡视巡查;
6、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4+X’责任清单”制定和签收;
7、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参加全区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
青木镇
1、查办有关信访举报案件;
2、对各村(居)三职干部开展勤廉双述工作;
3、学习贯彻区委和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4、认真整改市纪委阳光问廉发现的问题;
5、切实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已完善方案和制度规范,正在自查问题,逐项整改。
三河场镇
1、调查有关违纪案件;
2、制定《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生变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并安排落实;
3、对有关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
4、加强对“阳光护民行动”发现问题的督查整改落实;
5、对低保清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汇镇
1、做好纪委日常工作;
2、调查相关信访事件;
3、参加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
4、迎接半年工作督查;
5、到青木镇参加正风肃纪专项检查。
上八庙镇
1、对阳光护民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2、学习传达区委纪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3、完成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
4、参加正风肃纪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检查工作。
石城乡
1、巩固“阳光护民行动”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利用大小会议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政策;
2、完成“阳光问廉”进恩阳反遗问题的整改;
3、接待群众来访1次,20余人次。当场解释回答群众问题10个,转交相关部门及村处理问题3件;
4、完成相关违纪案件扫尾工作,并提交区纪委审定通过;
5、先后3次到各村指导、检查和监督低保清理核实准扶贫工作等;
6、完成区纪委及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兴隆场乡
1、在关公庙村、北斗村、插旗村、龙显村、法华村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廉政党课;
2、调查走访土桥村部份群众,召开座谈会;
3、检查三星乡正风肃“阳光护民行动”惠民资金执行情;
4、检查1村、2村、3村、6村、7村、9村、10村、11村农村低保,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情况;
5、在1村、2村、3村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
6、检查9村、10村12村、13村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7、检查机场拆迁工作,恩玉路拆迁工作,新村建设5村、6村、7村、9村工作推进情况;
8、开展正风肃纪工作,“阳光护民行动”“阳光问廉”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已整改;
9、检查监督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情况;
10、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相关文件。
三星乡
1、检查各村阳光护民行动的整改情况;
2、组织乡、村干部传达学习区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3、到有关村调查取证立案材料;
4、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述职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
5、参加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
6、调查有关信访件;
7、召开乡、村干部会传达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8、到有关村调查取证立案材料;
9、参加区纪委正风肃纪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反腐败检查启动业务培训会;
10、到花丛参加正风肃纪解决发生群众身边“四风”和反腐败工作检查;
舞凤乡
1、对有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加强监督管理全乡干部操办子女升学宴的事宜;
3、组织全乡干部学习传达了区委一届五次全会和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4、开展全乡“低保兜底”的初审工作;
5、贯彻落实《巴中市恩阳区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恩委办〔2015〕51号)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双胜乡
1、规范案件安全工作;
2、对乡、村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工作;
3、对群众举报反映有关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群乐乡
1、配合区扶贫移民局对独柏树村村道公里进行了验收;
2、报送阳光护民行动整改报告到恩阳区纪委;
3、报送乡有关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到恩阳区纪委;
4、对乡属单位及各村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
5、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
万安乡
1、汇总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并报乡党委会研究处理;
2、积极整改“阳光护民行动”中所查出的各项问题;
3、主动开展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
4、积极化解处理“阳光问廉”电话反映有关问题;
5、制定《进一步深入开展创铸树活动方案》;
6、对有关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尹家乡
1、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逗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2、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继续强化对党风政风行风及软环境建设的监督,并按市、区纪委的要求扎实抓好正风肃纪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检查工作;
3、强化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办理力度,并及时责成相关单位抓好问题得整改(解决),确保群众满意;
4、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纪党规及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充实、完善自我,提升综合素质。
九镇乡
1、传达学习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2、协助区纪委开展正风肃纪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
3、协助乡党委政府开展低保清理工作,确保清理过程公平、规范、有序;
4、协助开展“身边故事·廉洁力量”宣传活动;
5、开展纪检干部大接访活动。
玉井乡
1、督促乡政府对“阳光护民行动”反馈的七类问题切实进行了整改;
2、8月初研究制定了2015年我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4+X”清单,党委书记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负责人签订了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领域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主体责任清单,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将履行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情况在辖区内进行了公示;
3、到区会议中心参加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
4、到区纪委信访室接受区纪委“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专项检查;
5、到区纪委审理室核实有关结案材料情况;
6、8月下旬乡纪委就案件查办中关于案件报送以及办案安全相关情况开展了自查;
7、参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检查”业务培训会议;
8、到下八庙镇监督检查。
义兴乡
1、宣传市、区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办升学晏的相关规定,印发文件到各单位、各村(居)并与党政领导班子签定责任书。一是自己坚决不办;二是不参与别人的晏席;同时,对义兴辖区内的各位国家工作人员,有子女升学的,逐人签定了责任书。我乡范围内今年无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办升学晏;
2、协助区纪委阳光护民专项督查组开展了阳光护民督查,对义兴乡过去查出的问题,督促他们全面进行了整改;
3、调查处理了有关信访问题。
关公乡
1、深入开展“阳光护民行动”落实整改工作。